【貿易休戰】中美談判前 全國人大修法擬禁強制轉讓技術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18/12/23 18:53

分享:

分享:

中美即將重啟高層級貿易談判前夕,全國人大今天起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其中包含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減損外商企業合法權益或增加義務,也不得違法設置市場准入和退出條件、干預或影響外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這些舉措,客觀上產生回應美方訴求的意味。

據《人民日報》手機新聞App報道,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今天在北京舉行,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司法部長傅政華在草案說明時作上述表示。

傅政華說,為加強對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草案從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產權保護、強化對涉及外商投資規範性文件制定的約束、促使地方政府守約踐諾、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維權機制等4個方面作出規定。

全國人大審議法律草案 保障外商

他提到,草案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不實行徵收,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實行徵收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並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匯自由轉出。

草案指出,國家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鼓勵基於自願原則和商業規則開展技術合作,技術合作條件由投資各方協商確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

這項草案也規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制定涉及外商投資的規範性文件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不得違法減損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違法設置市場准入和退出條件、違法干預或者影響外商投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侵犯專利處分擬大幅提高 呼應美訴求?

另一方面,專利侵權屢禁不絕已成為引發中美貿易戰原因,今天起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提請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加大對侵犯專利權的賠償力度。

其中,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者,可以在按照權利人受到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倍數計算的數額1至5倍內確定賠償數額。在難以計算賠償數額的情況下,將法院可以酌情確定的賠償金額,從現行專利法規定的人民幣1萬元(人民幣,下同)到100萬元,提高為10萬元到500萬元。

開啟hket App,閱讀全文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